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突破厂家强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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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 10:33:00

 

1月6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商务部就《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对于目前汽车销售市场中经销商普遍冀望改变厂家强势地位的诉求作出了回应,即供应商采取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得低于3年,但首次授权期限不得低于5年。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其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扣押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等资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表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要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细化有关条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收取建店保证金、压库搭售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限制,推动建立稳定的供应商、经销商关系,引导构建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促进汽车品牌销售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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